請洽承 辦 人:學務處 賴櫻雪 老師
電 話:03-2118999分機5613
說明:
一、本學期(96學年度第二學期)認證上學期(96學年度第一學期)班級幹部認證。
二、請各班級副班長於97年3月31日前,將上學期各幹部之社團護照收齊後,送至學務處認證(不單一認證)。
三、認證之幹部包括班長、副班長、學藝股長、衛生股長、康樂股長、實輔股長、總務股長、輔導股長、伙食股長、交通股長、視聽股長(2名)、環保股長、宿網股長、宿舍衛生股長(原住民委員、副衛生股長不認證)。
四、逾期不予受理,請勿造成個人權益受損之情事。